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1000万件档案中,清代题本多达200余万件,凡职官任免、惩处抚恤、户籍田赋、漕粮税课、库储经费、开矿冶金、商贸灾赈、礼仪外交、科举教育、天文气象、防务战事、军需驿站、案件审理、建筑水利等,均为例行题报内容。可以说,清代题本是清史系统、完整、全面的记录。
清承明制,设内阁办理国家政事。自清初直至清末京内并外省大臣,凡属例行公事,均上题本。题本,亦称红本,始于明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是中央及地方高级官员向皇帝陈述公务,投送内阁转呈御览的官文书。按具题部门,题本又可分为吏、户、礼、兵、刑、工等六科题本。
内阁大库外景
题本有部本与通本之别。京内各部院、府寺等衙门的公文,直送内阁,称部本;各省将军、督抚衙门的公文,需经通政司检验转送内阁呈进,称通本。题本还存留有副本,正面书“题副”;有官员认为需保密的题本上奏,于正面上书“密题”。
部本(左)与通本(右)
题本的体例特征。题本均为满汉合壁,满文左始,汉文右始。因多系公事,一律钤盖印信。第一幅上方正中写“题”字,第二幅首行写具题人的官衔爵位、姓名、“谨”字,无论字数多少,均在此行写完。文尾用“谨题请旨”等套语结束,末幅正中写具题年月日,其下写具题人的职衔、姓名。
题本每幅六行,每行二十字,抬头二字,平行写十八字,遇有朝、国、宫殿字样,抬高一格书写;称皇帝、上谕、旨、御字样,抬高二格书写;称天地、宗庙、山陵、庙号字样,抬高三格书写。部本仿照奏折用楷书,早期通本书写则使用细长宋体字。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定,题本一律使用楷书。
因题本字数较多,故又令上奏官员自摘疏中大要,字数不得过百,贴于末尾,方便阅读,谓之“贴黄”。
贴黄
题本尺寸。清代题本尺寸基本统一,但部本与通本略有不同。部本长25.5厘米,宽12厘米;通本长23.5厘米,宽11.5厘米。
题本办理程序。题本投送内阁之后,内阁大臣先行阅看,拟写票签,即“票拟”,夹在本内一并送皇帝御览,得旨后照旨批写朱字,谓之“批红”,这也是红本得名的原因。之后,抄送相关衙门,依旨办理。
题本多属例行公事,因此票拟之词亦多系套话,基本形成定式,如:“该部知道”、“礼部知道”、“三法司知道”、“依议”、“知道了”等。另外,上题本时还须备有揭帖。它是题本的抄本,内容基本相同,形式、用途却有分别。题本呈给皇帝,字体规范,起首和结尾须列衔称臣签名;揭帖则是抄送有关部院衙门的,字体较草,其形式随所送衙门的地位而变化。
题本批红
清初规定,凡公事用题本,私事用奏本。但在实际使用时,题奏很难分清,致使不少官员受申饬或处分,乾隆十三年(1748年),停止使用奏本,只用题本。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六月,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废除题本。八月,清政府以整顿庶务为名,决定废止题本,规定“题本均改题为奏,其余各项本章,即一律删除,以归简易”。
清代题本内容包罗万象,是研究清代历史不可或缺的第一手史料。作为保存清代题本数量居多的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将不断提升题本档案的开放速度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