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馆须知
1.本馆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8:30—16:30(16:00停止入馆)、周六9:00—17:00(16:30停止入馆),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开放。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请凭本人预约证件原件和预约信息在预约时段安检后入馆。
3. 请自觉配合安检,按《存包须知》将需存放的物品放入存包柜内,不得将《禁止携带物品清单》内的物品带入馆内。
4. 醉酒、衣冠不整和带宠物者谢绝入馆。高龄老人、行动不便者和儿童须由成年人陪同入馆。
5. 请勿使用各类电动轮椅、老年代步车、滑板车、平衡车、轮滑等代步工具。如需使用轮椅,请联系现场工作人员。
6. 未经批准,不得进行现场讲学、调查和网络直播等活动,不得将自拍杆、三脚架、摄录像机和扩音设备等带入馆内。
7. 馆内开放区域请勿大声喧哗、奔跑、追逐、攀爬、躺卧;爱护馆内外公共设施、花草树木,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8. 展厅及查阅区域内请勿饮食。
9. 馆内严禁吸烟。
10. 本馆不提供停车服务。
11.有突发事件或临时活动,请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预约查档须知
1.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8:30—16:30(16:00停止入馆)、周六9:00—17:00(16:30停止入馆),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暂不开放。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本馆实行实名制预约免费查档,请通过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网站(www.fhac.com.cn)、“皇史宬”微信公众号、“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微信小程序进行预约。不接受电话及现场预约。
3.请提前1至7天凭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预约,每天00:00开放预约。
4.预约成功后,请凭本人预约证件原件和预约信息在预约时段安检后入馆查档。因故无法按时到达者,请在预约有效时段结束前取消预约。半年内账号累计3次逾期未取消预约,暂停该账号90日内的预约资格。
5.可通过手机短信确认或上网查询预约信息。
6.阅览室禁止带入笔记本电脑、照相机等,严禁使用摄录设备拍摄数字化档案。
7.查档时请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请勿在阅览室内接打电话。
8.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10-55603885。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以下简称一史馆)收藏保管的档案属国家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公布;未经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公布。”
本人据此承诺:
三、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自愿承担相关赔偿及法律责任。
来馆查档流程
1.出示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2.将个人随身携带物品存入存包柜,个人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
3.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办理利用手续,进行签到。
4.在电子档案阅览室(6F)利用电脑查阅数字化档案。
5.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办理手续,调取并查阅缩微胶片档案。
6.来馆利用档案以摘抄为主,申请复制档案图像,须提供介绍信,详情请咨询工作人员。
查档常见问题
1.档案阅览室在档案馆的什么位置?
阅览室位于档案馆A区6层。您在网上预约成功后,可从本馆东门进入,通过安检进入大厅,根据指示牌,乘坐大厅左侧客梯直达6层。工作人员将指引您办理查档手续。
2.可以看哪些档案?
我馆开放数字化档案、缩微胶片档案和档案出版物。根据国家规定,原档不提供利用。
3.开放时间? (周末开放吗?)
我馆开放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30-16:30(16:00停止入馆),周六9:00-17:00(16:30停止入馆),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闭馆。
4.可以电话或现场预约吗?
暂不支持电话及现场预约,您可以在我馆官方网站以及“皇史宬”微信公众号、“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微信小程序进行预约,详请请见官方网站“预约须知”。
5.每天提供多少个预约名额?中午是否休息?
每天提供100个查档机位,可预约全天,中午不休息。
6.失约多少次会被拉入黑名单?
因故未能到馆,请及时登录我馆官方网站取消预约。半年内账号累计3次逾期未取消预约,暂停该账号90日内的预约资格。
7.是否提供代查服务?
暂时不提供代查服务。
8.馆内的出版物可以外借吗?
出版物目前仅支持馆内阅览,暂不提供外借。
9.可以将手机和笔记本电脑带入阅览室吗?
阅览室禁止带入笔记本电脑、照相机等各种带有摄录功能的设备;携带手机,请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请勿在阅览室内接打电话。
10.可以对屏幕进行拍照吗?
严格禁止使用手机等具有摄录功能的设备对电脑及胶片阅读机屏幕拍照或摄像,违者将停止查阅权限。
11.可以复印档案图像吗?
我馆不提供图像打印。如确需档案图像,可提供介绍信,在馆内查档利用平台提交图像复制申请,审批通过后,将提供电子图像。该图像仅可用于个人研究,不能擅自公开发表。
12.可以将档案图像用于论文、出版或拍摄吗?
使用我馆档案图像,应申请授权,详请可咨询我馆利用处(咨询热线:010-55603885咨询邮箱:lsdagly@163.com)
13.是否提供餐饮服务?
不提供餐饮服务,请勿将餐食带入馆内。
14.咨询其他问题?
咨询热线:010-55603885
咨询邮箱:lsdagly@163.com
存包须知
1.存包前请主动接受安检,凭居民身份证至存包柜处自助存包。未通过安检的物品不予寄存。
2.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物品和其他限制携带物品。
3.请将最长边大于40厘米(含)的箱包存至存包柜。
4.所存物品请于当日闭馆前取出,闭馆后不再办理取包手续。
5.每日闭馆后进行清柜,本馆无责任确保清出物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超过7天仍未取走的物品视为自动放弃,工作人员将进行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寄存人自行承担。
6.存包柜切勿存放现金、首饰等贵重物品及电子产品、收藏品等易损易碎物品。如所存物品损失,后果由寄存人自行承担。
禁止携带物品清单
1.枪支、弹药类:制式枪支、非制式枪支、子弹、手榴弹、手雷、炸弹、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等及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2. 管制器具类: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民族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刀具等管制器具。
3. 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钝器:菜刀、餐刀、水果刀、工艺品刀、美工刀、雕刻刀、剪刀、多功能刀具、钢(铁)锉、斧子、锤子、弓箭、飞镖、电击器、棒球棍、网球拍、工农机具、棍棒等。
4. 爆炸性、易燃易爆性、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各类火药、炸药、爆破器材、烟花爆竹制品等爆炸性物品;酒精、汽油、煤油、柴油、乙醇、乙醚、打火机、火柴、发胶、摩丝、压力罐(包括自喷防晒喷雾、口腔喷剂等)和不符合规定的充电宝(单块额定容量不超过27000毫安时)等易燃易爆物品;氰化物、汞、剧毒农药等毒性化学品;盐酸、硫酸等腐蚀性物质;放射性物品;传染病病原体。单体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香水、花露水、喷雾、凝胶等含易燃成分的非自喷压力容器日用品,每人限带1件,但必须寄存。
5. 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或涉及政治、宗教、商业等宣传展示活动的印刷品、宣传品、标语、条幅和未经许可的旗帜。
6. 其他禁止制造、买卖、存储、运输、邮寄、携带、使用等物品。
7. 字画、艺术品、文物及仿制品。
8. 其他可能影响展品安全或其他观众参观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催泪物质、胡椒辣椒喷剂、酸性喷剂、杀虫剂、风油精、指甲油、去光剂、彩笔、印台、墨水、酒类饮品、汤水食品、带有强烈刺激气味的食品、电子烟、云台、三脚架、自拍杆、摄录像机、扩音设备、电动轮椅、老年代步车、滑板车、平衡车、轮滑等。除汤水食品及带有强烈刺激气味的食品外,其他食品限制携带,必须寄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