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折是清代专有的一种文书。从字面上讲,即是折叠而进的臣子向皇帝报告事件的文书。
奏折的使用,始于康熙中期,最初仅限于皇帝指定的少数亲信官员。雍正皇帝即位后,进一步扩大了使用奏折的范围。除了康熙时期有奏事权的地方的将军、督抚、提督和中央的大学士、尚书等人外,一些翰林、科道甚至地方上低微之员,亦允许上奏折。
奏折所涉内容非常丰富,大致可分为请安、谢恩、缴批和陈事四类。前三类比较简单,陈事折则非常繁杂,涉及内政、军务、外交,上自国家政务,下至百姓琐事,无一不包,大多不盖印章,直接报告于皇帝,因而保密的程度很高。在当时,奏折是皇帝控制政权,了解和掌握内外官员的动向的有效途径。
奏折用纸多为榜纸、本纸和毛边纸,统称素纸,均为竹纸。当时宣纸名贵,臣僚平常缮写呈奏用不起,也没有那么多宣纸可供。奏折高一般为22cm,横宽为 10cm;另有一种小密折,高仅14cm,宽7cm。奏折每幅六行,左右两幅称为一扣或称一开。每扣12行,每行计20个字,低两字为平格,实写18个字,余两字作抬头之用。
臣子缮写奏折,封好后装入报匣,专差递送,经专门负责收发奏折的内外奏事处,到达皇帝手中。皇帝披阅奏折,皆用朱笔,称“朱批奏折”,发还给具奏人。雍正帝时,命令将前朝朱批奏折缴还,此后成定制。
雍正七年下令实行副本制度。凡奉朱批的奏折,都由军机处誊录一份备查,即为“录副奏折”。只有极少数奏折或因事涉机密,或因风闻奏事,被皇帝留在宫中,称为“留中”。凡留中的奏折,一般不朱批,不录副,也不发抄,过后以原折交军机处归档,故亦称作“原折”。
奏折作为清代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了解和研究清代社会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有效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