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内阁宣统三年(1911)成立,是清廷为实行君主立宪将内阁、军机处、会议政务处等裁撤合并后成立的机构。设总理大臣、协理大臣以及阁丞等官员,下设承宣厅、制诰局、叙官局、统计局、印铸局等机构。档案主要有向皇帝奏事的奏稿底、各衙门向责任内阁备案的来文以及日行公事文件的汇抄簿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