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二十七年(1901),清政府设立“督办政务处”,光绪三十二年更名为“会议政务处”,隶属内阁。其主要职责为博采群言,统汇内外臣工的条陈意见;会议可行与否,报朝廷抉择;对允准的新政,负责实施和监督。设有政务大臣、提调、帮提调、总办、帮总办、章京、委员等官,档案主要为各衙门咨送的副本。内容主要为宪政、官制、外交、民政、财政、实业、司法、军政、交通、礼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