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处设立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是清末中央管理税务事宜的特设机构。设督办税务大臣、会办税务大臣、帮办税务大臣以及提调官等职。内部设有四股及收发处,直属机构有总税务司及各关税务司、税务学堂。档案大多为税务处给总税务司和各海关税务司的札文,也有少部分咨、申、呈文、簿册、奏稿、电报等,其中也包括少量总税务司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