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馆须知
1.本馆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8:30—16:30(16:00停止入馆)、周六9:00—17:00(16:30停止入馆),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开放。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请凭本人预约证件原件和预约信息在预约时段安检后入馆。
3. 请自觉配合安检,按《存包须知》将需存放的物品放入存包柜内,不得将《禁止携带物品清单》内的物品带入馆内。
4. 醉酒、衣冠不整和带宠物者谢绝入馆。高龄老人、行动不便者和儿童须由成年人陪同入馆。
5. 请勿使用各类电动轮椅、老年代步车、滑板车、平衡车、轮滑等代步工具。如需使用轮椅,请联系现场工作人员。
6. 未经批准,不得进行现场讲学、调查和网络直播等活动,不得将自拍杆、三脚架、摄录像机和扩音设备等带入馆内。
7. 馆内开放区域请勿大声喧哗、奔跑、追逐、攀爬、躺卧;爱护馆内外公共设施、花草树木,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8. 展厅及查阅区域内请勿饮食。
9. 馆内严禁吸烟。
10. 本馆不提供停车服务。
11.有突发事件或临时活动,请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预约参观须知
1.本馆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8:30—16:30(16:00停止入馆)、周六9:00—17:00(16:30停止入馆),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暂不开放。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本馆实行实名免费预约参观,请通过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网站(www.fhac.com.cn)、“皇史宬”微信公众号、“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微信小程序进行预约。
3.请至多提前7天凭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进行预约。注册用户每次最多可预约6个参观名额(含未成年人)。
4.预约成功后,请凭本人预约证件原件在当天核验后入馆参观。因故无法按时到达者,请在当天闭馆前取消预约。半年内累计3次逾期未取消预约,暂停该账号90日内的预约入馆资格。
存包须知
1.存包前请主动接受安检,凭居民身份证至存包柜处自助存包。未通过安检的物品不予寄存。
2.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物品和其他限制携带物品。
3.请将最长边大于40厘米(含)的箱包存至存包柜。
4.所存物品请于当日闭馆前取出,闭馆后不再办理取包手续。
5.每日闭馆后进行清柜,本馆无责任确保清出物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超过7天仍未取走的物品视为自动放弃,工作人员将进行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寄存人自行承担。
6.存包柜切勿存放现金、首饰等贵重物品及电子产品、收藏品等易损易碎物品。如所存物品损失,后果由寄存人自行承担。
禁止携带物品清单
1.枪支、弹药类:制式枪支、非制式枪支、子弹、手榴弹、手雷、炸弹、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等及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2. 管制器具类: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民族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刀具等管制器具。
3. 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钝器:菜刀、餐刀、水果刀、工艺品刀、美工刀、雕刻刀、剪刀、多功能刀具、钢(铁)锉、斧子、锤子、弓箭、飞镖、电击器、棒球棍、网球拍、工农机具、棍棒等。
4. 爆炸性、易燃易爆性、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各类火药、炸药、爆破器材、烟花爆竹制品等爆炸性物品;酒精、汽油、煤油、柴油、乙醇、乙醚、打火机、火柴、发胶、摩丝、压力罐(包括自喷防晒喷雾、口腔喷剂等)和不符合规定的充电宝(单块额定容量不超过27000毫安时)等易燃易爆物品;氰化物、汞、剧毒农药等毒性化学品;盐酸、硫酸等腐蚀性物质;放射性物品;传染病病原体。单体容积不超过100毫升的香水、花露水、喷雾、凝胶等含易燃成分的非自喷压力容器日用品,每人限带1件,但必须寄存。
5. 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或涉及政治、宗教、商业等宣传展示活动的印刷品、宣传品、标语、条幅和未经许可的旗帜。
6. 其他禁止制造、买卖、存储、运输、邮寄、携带、使用等物品。
7. 字画、艺术品、文物及仿制品。
8. 其他可能影响展品安全或其他观众参观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催泪物质、胡椒辣椒喷剂、酸性喷剂、杀虫剂、风油精、指甲油、去光剂、彩笔、印台、墨水、酒类饮品、汤水食品、带有强烈刺激气味的食品、电子烟、云台、三脚架、自拍杆、摄录像机、扩音设备、电动轮椅、老年代步车、滑板车、平衡车、轮滑等。除汤水食品及带有强烈刺激气味的食品外,其他食品限制携带,必须寄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