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烧锅票制是嘉庆朝及以后清朝在东北地区实行的将参票摊派给烧锅铺商、令其帮办参务的重要制度。吉林与盛京地方分别在乾隆十年(1745)、乾隆二十五年后开始发放烧锅票,在嘉庆朝成为定制。在发放方式上,盛京直接将票放给烧锅铺商,过程中仅有“包门人”角色负责招揽挖参刨夫。吉林及所属地方将参票或放给刨夫,或放给烧锅铺商,存在兼任“揽头”的参商。自嘉庆年间至咸丰初年,盛京、吉林及所属地方参票数目等均呈总体增长的趋势。有关清代东北烧锅票制的争议体现出方志、档案两种文献之间的继承与张力。烧锅票制的出现及流变亦展现出地方经济与国家制度之间的互相影响。
关键词:清代东北 烧锅票制 参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