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明代有较为完备的军事医疗法规和军事医疗体系,《大明律》中有“夫匠军士病给医药”律,还有报病、官员按需请医等规定,中央太医院及下属生药库、惠民药局和地方医学、惠民药局等承担一定的军事医疗职能。以九边军兵的医疗保障言之,太医院所派医士发挥一定作用,卫所、府州县设置的医学、惠民药局扮演着重要角色,民间力量亦做出一定贡献。医疗所需药材多由官方拨给,有定期调拨药材、拨资购药、以屯田收入购药等方式,还有组织官军采药等灵活之法,药材商品化也为九边地区获取药材提供了便利。明政府比较重视九边军兵的医疗保障,但也有保障不力一面。
关键词:明代 九边 军兵 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