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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四年总兵庆锡等为父鸣冤案档案
2021.09.23
作者:赵增越 编选(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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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语:耆英(1790-1858)是道光朝重臣,曾作为钦差大臣与英国代表签订了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任职两广总督时,又分别与美国和法国签订了《望厦条约》和《黄埔条约》。咸丰朝受到冷遇。咸丰八年(1858年)被派赴天津协助大学士桂良、户部尚书花沙纳与英法联军谈判。但因英法代表此前在两广总督署衙内看到过耆英向清帝报告如何欺蒙、辱骂“外夷”的奏折,拒绝与耆英会面。耆英感到自己无法参与谈判,擅自离津返京,因此遭到参劾。恭亲王奕诉等以耆英并非统兵将帅,回京也是担心和局破裂而面奏和谈情形,大清律例中并无相关的处分条文,定为绞监候。但署工部尚书肃顺则奏请将耆英就地正法。咸丰帝虽认为肃顺言论过当,又表示不忍“弃之于世”,令耆英自尽。辛酉政变后,曾被肃顺奏参各员特加昭雪。同治四年(1865年)五月,耆英之子庆锡、庆贤向都察院呈文,认为耆英被赐令自尽“实由肃顺一人之妄奏,非出于文宗显皇帝之意”。两宫皇太后令刑部核议具奏。刑部将耆英被赐死原案查明复奏。最后,两宫皇太后发布上谕:庆锡等呈请“着毋庸议”。现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宫中朱批奏折、军机处录副奏折和上谕档中编选相关史料,供研究参考。

——编选者赵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