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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蒙古
2014-12-29 09:00
来源:撰稿
作者: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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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称“蒙古八旗”,为八旗三个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旗色、官制与八旗满洲同,惟地位略低于八旗满洲,而高于八旗汉军。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努尔哈赤建立八旗之时,已编有蒙古牛录七十六个,并将部分蒙古人编入满洲牛录,分隶满洲大臣之下。天聪初年,皇太极将新降蒙古人众及原编入满洲旗下之部分蒙古人另编蒙古二旗。天聪九年(1635)正式编立蒙古八旗,每籍设固山额真(汉名都统)一人,梅勒章京(汉名副都统)二人,甲喇章京(汉名参领)二人,分统所属蒙古牛录(汉名佐领)。之后,续将归附蒙古人众编入,到崇德末年共有佐领一百一十七个、半分佐领五个。雍正年间增至二百零四个,遂为定制。(张书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