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字
确认删除?
入籍
2014-12-29 08:00
来源:撰稿
作者: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0
0

非本地籍贯之人寄寓该地年久而愿入当地籍者,称为“入籍”。清制,凡因祖、父贸易、游幕及出仕等原因寄寓外地,于寄居地置有产业,并居住二十年以上者,准其入当地土籍。官员呈请入籍时,应先由吏部辨其祖、父寄寓之年岁及其职业,并由寄籍地方官申达于吏部而定议,始得准其入籍。但吏员出身者,禁止改籍。(朱金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