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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官铜铅
2014-12-29 08:00
来源:撰稿
作者: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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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政用语。清代依法没收的铜铅(包括锡、铁),称为入官铜铅。制,凡刑部起获赃物内有铜、铅、锡、铁及一切铜制器皿,均无须变价。开列清单,注明件数斤两,由五城司坊解送户部,以充鼓铸之用。(刘子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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